四川省蓬安县徐家镇四村村委规定亨受低保待遇者每人必须联络八十人参加小额人身意外险,否则取消明年的低保待遇,我们一个组也没有八十人在家,哪儿去找那么多人来参加小额保险,敬请各位领导来评一评低保待遇同小额人身意外险挂勾捆绑该不该?
“何生”同志:
您好!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县委书记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12年底县政府召开小额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收取动员会后,我镇于今年3月开始收取两种保险费,6月底小额保险告一段落,我镇完成县上下达小额保险任务数的35%。8月中旬,县级相关部门到我镇对小额保险工作进行调研,要求还要继续加大力度收取小额保险费,我镇于9月5日召开村干部会议,安排继续收取小额保险费用。
经调查核实,您所在的白果湾村村委曾召开过广播会议和群众现场会议,宣传小额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政策,并在广播和现场会上讲过:“低保户应率先响应国家政策,缴纳财产保险和小额人身保险”,但在收取两项参保金额的过程中遵循自愿参保原则,从未要求低保户每人必须联络八十人参加小额人身意外险。
据悉,您常年务工在外,我镇信访工作人员于2013年10月17日通过电话向您进行了政策解释和口头答复,您对答复结果表示满意。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身体健康,家庭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