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普照苑小区强行要求住户办理停车费,物管开始了二十几天的时间,认识的人就给停车费,不认识的人就不收。并且我们和物管公司根本没有签署什么物管协议,他开出的发票不是正规发票,而且我们物业管理之前是没有收费的,他们物管收这个费,根本不的政府的文件。也不的相关部门的依据,就开始收,并且他们没有和我们签署什么物体合同。收这个费用属于不合理。希望相关部门给以管理。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彭州市普照苑物管停车费问题,经彭州市房地产管理局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一、住户未与物管公司签订管理协议的情况
经调查,住户在入住前已签订物业管理协议,档案存放在福田物业管理公司。
二、机动车停车收费的情况
由于机动车数量不断增加,为了便于车辆管理,小区物管于2012年10月8日对小区车主进行了车辆自主管理或集中管理的意愿调查,通过反馈意见汇总,大部分车主都愿意物管公司集中管理。在此情况下,物业公司投资8千余元增设车辆智能道闸等基础设施,并为集中管理车辆购买车位险。虽然福田物业管理公司对车辆进行集中管理的行为有利于小区管理,但是该公司未向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办理停车收费手续,不符合政策规定。我们已责令福田物管公司在未取得机动车停车收费相关手续前立即停止收费,现在福田物管公司已停止对机动车辆收费,正在申办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