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刘书记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查看我的留言,事情是这样的,2011年4月为了阿坝县的维稳工作的需求,当时县上抽调交叉维稳工作人员,其中就有我爱人,县上领导当时也承诺2年后愿意回来的可以申请调回,而且也发了会议纪要,那时我孩子又小,我又是特殊职业,时间不属于我,孩子经常寄托于朋友亲戚处,就盼这两年快满,现已满两年,找上级推辞不认前组织安排,找下级无能为力,说句老实话当时我们很无奈,可那又是非常时期,只有听从组织安排调动,现我们找那个都不知道,而且也没有什么关系,现求助刘书记!!谢谢!谢谢刘书记!!我不知道您是否会回复我的留言,但我仍真心热忱的期盼着您!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经阿坝县委办公室办理,现答复如下:
2011年,州委为加强阿坝县干部队伍建设,决定阿坝县与红原县、若尔盖县、松潘县三县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交流,并由州委组织部具体实施。按照州委安排:阿坝县选派10名科级干部交流到红原县、若尔盖县;若尔盖县、红原县各选派4名,松潘县选派2名科级领导干部到阿坝县工作。四县按照要求,各自选派的科级干部于2011年4月到位。
阿坝县2011年4月在接到红原县、若尔盖县、松潘县三县交流来的10名科级领导干部(其中正科级8名,副科级2名),县委根据阿坝县干部队伍的实际情况,结合其原来的工作、任职经历,采取从政治上重视、生活上关心等措施,让10名干部安心工作。2011年4月,阿坝县根据州委要求派出10名交流干部时,没有承诺工作满2年后可以申请调回。州委组织部已明确,交流干部列为所在县干部队伍范畴,由各县根据干部队伍实际情况严格管理。
2013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