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资阳 » 市委书记元方 » 教育局不执行教育厅行政复议决定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教育 投诉】教育局不执行教育厅行政复议决定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zbctd  2013-09-04 20:53 待解释

教育局在收到教育厅川教复决字[2013]1号《四川省教育厅行政复议决定书》后,在法定期限内既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执行川教复决字[2013]1号《四川省教育厅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决定,希望佳书记能关注并解决这一问题。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资阳市教育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3-09-25 15:44

                    资阳市教育局
           关于“教育局不执行教育厅行政复议决定”网帖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
  你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中关于“教育局不执行教育厅行政复议的决定”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8月5日,我局收到四川省教育厅(川教复〔2013〕1号)函后,立即根据省教育厅文中所提要求,对卓某申请行政复议事项进行了答复,并寄达卓某本人,不存在不执行省教育厅决定之说。同时,我局对省教育厅决定书并无异议,且多次与省教育厅沟通协调,也不存在提起行政诉讼之事。
  卓某申诉的内容及要求,已经市、县(简阳市)两级教育、人事(含简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裁定)和人民法院裁定处理。同时,针对卓某的诉求,我局在不到两年时间内先后4次回复卓必成本人,并明确告之,市、县(简阳市)两级教育、人事(含简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裁定)和人民法院裁定处理,事实清楚,依据具体明确,并无不妥。在此情况下,根据卓某本人的现实生活状况,为解决其养老问题,我局先后3次协调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简阳市教科局、简阳市石桥初级中学等部门与卓某进行沟通处理,但卓某本人均不接受。

                                   资阳市教育局
                                   2013年9月25日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