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反方为什么敢连续三晚上召集亲戚、社会朋友上百号人到同一地点打同一家老少,请问聚众闹事打架斗殴是否有法扣押当时人?请问假设马鞍派出所在第一晚上扣押当时人能出现反方的第二次第三次吗?请问派出所扣押当时人究竟是不是不死人就不扣押?三次聚众闹事后反方更声张气势,恶人该恶吗?2.正反两方在第二晚打架现场(群架)到场的部门有镇政府,国土所,派出所,城建四部门一齐告知反方停工修建,而反方当时表面停工。第三天白天又召集当地地皮滚龙到晚上时又打架至一位七十岁老人住院。到场的部门,派出所,国土就只能控制不打架。而非法建筑施工任在进行。请问我国法律对恶人有无约束力?执法部门该如何执法?(到场和不到场对反方无碍)。表面看上去是否是假执法?请问:反方为何这么嚣张?反方眼里还有法律吗?3.当年批土地的国土所郑吉宝同志非法批点土地给不是本社的居民建房用地。估计郑吉宝同志收手贿赂才批的土地使用证,他是否是知法犯法?请纪检部门查核当年为什么把土地批给不是本社的社员。
“陈林”朋友
您好,你所反映的问题未反映清楚时间、地点、联系方式,相关责任单位不能对你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请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事情缘由反映清楚,以便调查处理。
201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