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常年在外务工,上有年迈父母在家操持/下有年幼子女尚在上学,虽收入微薄,也一家人其乐融融。但昨日母亲上街办事,身份证查无此人,乡村干部互推委,后到黑龙滩镇派出所查询,(死亡已注销三月有余)…震惊。难已置信,人活着。户口没了,还找不了个人负责,请问领导,谁注销了我母亲的身份证,这样的事可以儿戏吗?任意注销公民户口应负什么样的责任!谢谢,恭回复
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向您回复。
经仁寿县公安局核实,您母亲周桂珍的户口为正常状态,无死亡注销记录。2013年9月3日,仁寿县公安局已将核实情况向您进行了通报。
谢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