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书记,关于巨能公司在少娥街搭建违章建筑的事,本人曾通过该平台向你反映过,县住建局也于2013年6月6日回复道:“我局已于2013年6月5日向该公司发出了《责令停止施工通知书》和《立案调查通知书》,通过立案调查后,将责令其限期拆除,如若到期未拆除,将依法组织拆除,同时将该公司三年前违法修建的车库也一并纳入处理。下一步,我局执法队将密切跟踪监督,防止该公司利用节假日、早晚施工搭建,扩大或新搭建建筑物,影响相邻群众的生活。”但是,该公司这段时间不但未自行拆除,反而利用周末抓紧施工,目前也快完工,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同时,并未见任何人进行阻止。这到底是何原因?限期是多久?难道只有等他们建好了再处理?职能部门到底管不管?
网民朋友:
您好!您于2013年8月26日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县委书记王光柱留言反映柏溪镇少娥街修建违章建筑问题,我局立即安排执法大队进行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柏溪镇少娥街33号房屋系宜宾县巨能矿业开发公司租用(房屋所有权人邓群),此房屋建于80年代。该公司在原选择采用新型材料在房顶搭建简易防雨棚的基础上,未经有关机关批准,擅自动工用玻璃将四周封闭,计划改建成办公用房。我局已于6月5日向该公司发出了《责令停工施工通知书》和《立案调查通知书》,通过立案调查后,在法律法规规定时限内向该业主发布限期拆除公告,最后一道法律文书《拆除违法建设催告书》已于9月5日发出,目前,该违建处于停工状态,该违建户邓群也书面承诺不再将该防雨棚改建为办公室,只作为屋顶防漏使用。如果邓群不遵守书面承诺,我局将上报县政府,待批复后由县政府责成相关部门组织依法拆除。
下一步,我局执法队将密切跟踪监督,督促邓群履行书面承诺约定。
感谢您对我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宜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建设局
2013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