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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出院发票不小心丢失,为何不能报销生育险?
2013-08-19 12:36:59
已回复
尊敬的市长: 您好! 我是高新区一位普通市民,我爱人于2013年7月在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日月大道)生一男孩,由于各种原因保管不善不慎将住院发票原件丢失(其他报销资料:住院费用清单,生育服务证,小孩上户通知单),怎么也找不着了,咨询一下街道办,人家说没有原件不给报销,我该怎么办啊?为什么一张发票原件那么重要?法律不是规定复印件和原件有同等法律效力吗?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险立法,对生育女职工给予经济、物质等方面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怎么能因为没有发票原件就给剥夺了呢?我不理解,我在网上查了一下,有的地区原件丢失,复印发票复印件,同时到公安局申请个人遗失证明也可以报销,可是我问了咱们区医保说不行,我该怎么办? 对此我深表不解,我爱人在医院住院并生产小孩是确定的事实,而且她也购买了成都市社保9年了,就因为原始票据不慎丢失,而导致不能报销生育费用。我明白医保局这样管理是防止重复报销,但是我们确实是没有在其他地方报销过,我们也愿意登报申明发票原价遗失。而且我爱人的社保也是成都市的,应该不能在其他地方报销,我们也没有购买生育相关的商业保险,这一点我可以以人格担保。如果医保局在后来的审核中发现我们有重复报销的情况,我们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 丢失发票原件是我们自己管理不善的原因,但是也不能因此就抹杀了住院并生产小孩的事实。我想其他更重要的个人文件丢失了,也有办法进行弥补的,为什么这个发票遗失了,就完全没有补救的措施呢? 请领导予以帮助协调,万分感激~!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3-09-09 15:4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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