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书记:
今天这个地方停车合法,明日就成了违法,据说是未交钱。 我今天沿临园干道从花园市场步行至新华西街,有的商铺前可以停车,有的则不能停放,有何依据?不能管理部门说可以停就能停,交了钱就合法,没交钱就违法。我建议大街两旁停车管理应向德阳学习一下,管理要合法科学。不能人说了算,钱说了算。这个地段根据路况不能停车,不管是否交钱应始终都不能停放。
同志:
你好!对于你留言反情的情况,绵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进行了认真调查和办理。
(一)关于你反映人行道占道停车的问题。首先由当事人(商家或店铺)提出申请,由公安交警部门会同城管部门进行实地勘察,具备停车条件的,为繁荣商气给予办理占道经营许可证,实行有偿使用,同时允许其它社会车辆停放,但首先满足商家停放。
(二)公安交警部门和城管部门根据道路通行情况,对各地段人行道停车适时进行取缔或增减。
(三)来信反映问题或提供安件线索,请留下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和处理相关情况。
感谢你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