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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关于危房改造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3-08-10 20:43 已回复

我家的房屋土木结构年久失修,于8月1日倒塌了一间,其余几间也可能随时倒塌,现在我不敢再让父亲在家里住了,把他叫到我姐那里住,我在富顺打工本想修几间安全的房屋给父亲住,可心有余而力不足。在此请问书记,富顺县级危房改造每年都有吗,是否有名额限制?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富顺县安溪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3-09-04 11:33

孙万全:
您好!您于2013年8月10日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向县委书记留言反映“您家房屋年久失修,咨询危房改造是否每年都有,以及是否有名额限制”的问题已收悉,富顺县安溪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经调查,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查,您家居住在安溪镇马山村八组,共有土木房屋五间,房屋由于年久失修,今年已倒塌一间。因此,您反映您家房屋倒塌,情况属实。
二、我县危房改造相关政策
富顺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和扩大试点的要求,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为目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消除严重危害农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危破农房安全隐患,确保农村困难群众都住上安全、适用的房屋,进一步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生活条件,推动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实施与否,以及名额的限制等,都由县上下达文件统一决定。富顺县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于今年8月初正式下达。
三、申请危房改造所需资料及办理程序
根据《富顺县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富府办发[2013]55号文件)要求,申请危房改造所需资料及办理程序如下:(1)申请:符合农村C级、D级危房改造条件的危房,由建户自愿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低保金领取证、土地使用证、危房照片、农村信用社存折复印件等材料,由村委会及时上报镇(乡)人民政府;(2)鉴定:镇(乡)人民政府接到村委员会的材料后,符合农村C级、D级危房的,鉴定人员填写《农村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由镇(乡)人民政府签具审核意见,报县危房改造工作组检查并审定;(3)初审:对鉴定为C级、D级危房的农户,由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初审,议定是否救助,并予以公示。符合条件的,填写《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申请审批表》,上报镇(乡)人民政府。对不符合条件的,村委会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4)复审:镇(乡)人民政府组织人员上门进行调查、核实,并组织复审。符合条件的,签具同意意见,建立档案并将结果公示,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村委会并说明理由;(5)审批:镇(乡)人民政府将档案资料报县危房改造工作组办公室,县危房改造工作组组织实地复核和联合审批,将审批结果进行公示;(6)资金补助:标准为中央财政补助7500元/户。如上级另有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下达,按上级规定处理。新建房屋必须按照危房改造工程的标准建造,而且需遵守国土管理方面的相关规定和程序。
四、处理结果
因您父亲是低保户,按富顺县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要求,请您或您父亲尽快与马山村村委会主任陈世杰联系(电话:13684311358),办理相关事宜。
安溪镇人民政府感谢您对危房改造工作的关注。如有疑问,请致电安溪镇人民政府:0813—7480321。


富顺县安溪镇人民政府
2013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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