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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娱 咨询】噪音严重扰民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3-08-05 18:51 已回复

尊敬的黄书记:您好,百忙中打扰您了,我是抚江安置小区一住户,今年6月以来,抚江国际社区楼下开了一家CC酒吧,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半夜三更噪音严重扰民问题,晚上无休息,噪音严重扰民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对此,想“七问”,一问为什么反映了噪音扰民问题,反而噪音分贝是越来越高,频率是越来越多。二问为什么相关部门处理个噪音扰民问题就有哪么难吗,老百姓的民生问题是真重视还是做表面形式。三问文体局对CC酒吧的隔音设施验收没有?是咱验收合格的?四问没有营业执照,工商部门为什么不处理?五问环保局对据实噪音扰民为什么不进行处理,是不是没办营业执照你们就可不管?六问在咨询新津县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后回答,新津县成立了专门处理噪音问题的机构由110牵头,向110反映,却迟迟不来处理,有时回答不归他们管,有时是永远的等待。。。。?七问CC酒吧门口人行道是不是可以乱停车?切盼书记大人给小老百姓解决我们的大问题,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新津县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3-08-27 11:53

网友,您好!
关于您留言反映的问题,经我县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CC酒吧”位于新津县抚江国际社区居民楼下,于2013年6月投入经营,营业时间为晚上7点至次日凌晨2点。该酒吧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未配套噪音防治设施,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2013年8月12日,县环保局召集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城管局、县文体广新局和五津镇人民政府召开了“CC酒吧”联合执法工作会,就您留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会商,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
8月15日,县环保局约见“CC酒吧”负责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向其下达了《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限期整改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环保相关手续、增加噪音防治设施并经环保部门验收。
8月16日,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县工商局、县文体广新局、五津镇抚江社区对“CC酒吧”进行联合执法,对该酒吧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一是限期补办工商营业执照;二是立即取消驻唱歌手表演;三是迅速拆除原有高强度音响设备,禁止新上高强度音响设备;四是加快安装隔音降噪和内部吸音设施。此外,有关部门还针对酒吧内人员大声喧哗扰民、人行道违法停车等问题进行了整治,维护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环境。
8月19日晚,县环保局对CC酒吧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现场调查时酒吧内没有驻唱歌手表演。据CC酒吧负责人介绍,目前酒吧已取消驻唱,正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环评”相关手续,其他问题均按照要求抓紧整改。
下一步,县环保局将会同相关责任单位督促“CC酒吧”按要求拆除原有高强度音响设备、安装隔音降噪和吸音设施,尽快完成整改,切实保障周边群众生产生活环境,逾期未完成整改,将对该酒吧进行处罚。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新津县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3-08-27 11:53

网友,您好!
关于您留言反映的问题,经我县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CC酒吧”位于新津县抚江国际社区居民楼下,于2013年6月投入经营,营业时间为晚上7点至次日凌晨2点。该酒吧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未配套噪音防治设施,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2013年8月12日,县环保局召集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城管局、县文体广新局和五津镇人民政府召开了“CC酒吧”联合执法工作会,就您留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会商,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
8月15日,县环保局约见“CC酒吧”负责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向其下达了《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限期整改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环保相关手续、增加噪音防治设施并经环保部门验收。
8月16日,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县工商局、县文体广新局、五津镇抚江社区对“CC酒吧”进行联合执法,对该酒吧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一是限期补办工商营业执照;二是立即取消驻唱歌手表演;三是迅速拆除原有高强度音响设备,禁止新上高强度音响设备;四是加快安装隔音降噪和内部吸音设施。此外,有关部门还针对酒吧内人员大声喧哗扰民、人行道违法停车等问题进行了整治,维护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环境。
8月19日晚,县环保局对CC酒吧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现场调查时酒吧内没有驻唱歌手表演。据CC酒吧负责人介绍,目前酒吧已取消驻唱,正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环评”相关手续,其他问题均按照要求抓紧整改。
下一步,县环保局将会同相关责任单位督促“CC酒吧”按要求拆除原有高强度音响设备、安装隔音降噪和吸音设施,尽快完成整改,切实保障周边群众生产生活环境,逾期未完成整改,将对该酒吧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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