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你好我是富兴镇的人,我想请问一下领导我现在该怎么办,我本来是富兴镇4村二组的人,由于在97年因上学把户口转成了非农业户口,户主是集体户,地址在中江凯江镇,后来又因为结婚要办结婚证又从凯江镇转回了富兴镇,但是镇上我没有房就把户口放到了我们村里,但是还是非农业户口,我的户口本和身份证上的地址都是我们村的地址,我现在是城里没有房,农村里也没有房,没有城镇人口的待遇也没有农村人口待遇,现在就是想问一下领导现在我这种情况政府有什么具体的政策。我现在没有住的地方,我想在我们村里边建房住,政府能给我批宅基地吗?谢谢领导,我现在很着急,因为我小孩马上要上学了,所以请领导尽快回复,再次谢谢领带!!
网友:
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1、根据四川省公安厅[2013]60号文件精神,非农业户口转农业户口于2013年7月1日起已停止办理,您本人希望把户口转成农业户口的诉求不能实现;2、关于建房需要宅基地一事,镇纪委与村上进行了协调,您的情况可以建房,需按照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即可。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0838-7470116。
感谢您我镇政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祝身体健康。
中江县富兴镇人民政府
201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