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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 咨询】关于周兴镇村民交每人20元的议事费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3-08-01 21:43 已回复

书记您好,我是周兴镇五村村民,前段时间开会说是需要交每人20元的垃圾处理费,卫生费,很多不住在公路边的村民就反映没有享受这个垃圾处理,都反对不交,后来就变成说是其他费用,反正就是每人要交20元。暂定收三年,队长又两头为难说不交要扣他们工资,后来有的村民交了回来又给开了一个收据说是什么议事费,现在农村开会讨论神马的真心很少,这个议事是起个什么作用?隔壁的石碾镇都没有征收这个费用,请核实处理一下哦,感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隆昌县周兴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3-08-06 16:47

曾艾:
你好!
你于2013年8月1日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给隆昌县县委书记反映:关于周兴镇村民交每人20元的议事费问题,隆昌县周兴镇人民政府非常重视,经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2013年,我镇参照《内江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暂行办法》(内府发〔2004〕7号)文件及《隆昌县关于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工作攻坚行动的通知》(隆治指发〔2011〕1号)相关文件精神,经镇党委会研究并提请镇人代会审议通过之后,制定了《2013年周兴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及公路养护“一事一议”筹资意见》和《周兴镇村民小组长绩效考核指导意见》两个行政管理政策规则,以推动公益事业更好发展。
2、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及公路养护按照“政府领导、条块结合、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实施。其中村、社公路养护管理实行“村民自主”筹资和养护原则,采取村民自建、自养、自管运作方式组织实施,其公路的建、管、养等费用由村民委员会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自行确定和解决,确保村、社公路的完好、安全、畅通。
周兴镇凤凰庙村为推动道路交通建设,城乡环境治理和农村公共卫生事业发展,依照上级政策并通过“一事一议”方式确定每人20元的收费是符合政策精神、议事规程和公益事业发展需要的,没有违反政策法规。
3、周兴镇将进一步加强政策措施宣传动员,提高群众思想认识和政策知晓率,切实消除误解和政策盲区,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把好事办实。积极推动基层干部改进工作作风,多作群众工作,实现组织意图与群众意愿更加统一。

隆昌县周兴镇人民政府
2013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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