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执行的征地赔偿标准是多少?为什么我们石盘现在征地的赔偿标准和三年还是一样的,社保及失业保险都涨了不少费用,最后分到我们手中的还不如三年的赔偿多,请问这是什么原因?芦葭修机场的标准跟我们这里有区别吗?
一、关于征地补偿标准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等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08〕73号)规定:“征地补偿按实有耕地计算,征收每亩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均按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计算。安置补助费按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人均耕地面积计算,人均耕地1亩及以上的,每亩耕地按前3年平均年产值6倍计算;人均耕地1亩以下的,每个安置人口按前3年每亩平均年产值6倍计算。征收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上述标准减半计算。”
根据上述规定,征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均是以年产值为基数进行计算的,按照《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组织实施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09〕54号)精神,我市乡镇年产值统一标准为:简城、石桥、新市、东溪4个直属镇耕地补偿等级为16级,年产值标准为1870元/亩;石盘、养马、石盘等10个中心镇耕地补偿等级为15级,年产值标准为1720元/亩;其他41个乡(镇)耕地补偿等级为14级,年产值标准为1580元/亩。
二、关于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根据《简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执行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简府发〔2013〕25号)规定,青苗补偿标准为1300元/亩(不分粮食作物、经济作物、专业蔬菜地,一律按照大春标准进行补偿),地上附着物根据不同结构、种类进行补偿。
三、简阳市执行情况
简阳市严格按照补偿标准向被征地群众发放补偿金。至于信访人反映补偿金没有增加的问题,由于省上尚未调整年产值标准,简阳市按照现有的年产值标准进行计算,所以补偿金没有变化。
简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