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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留言

拆迁 咨询】关于洛带镇拆迁房的相关疑惑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3-07-25 16:29 已回复

敬爱的书记:
您好!感谢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阅读我的这段留言。
我是洛带镇岐山村16组的一家村民。在这里我有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您:
1、听大家都在说要响应城乡一体化,会房屋拆迁,我们集体都搬迁到哪里去住,具体搬迁时间和流程也一直没有定下来,因为我们家是青瓦房,建有十几二十年了,风吹雨淋的,加之前几年的地震,房屋现在也都变的很不坚固了,一家人住的也是很担心,本来前一些时间打算在房屋原址重新修一座房子的,可是听说修了新房到时候拆迁也没有什么赔偿了,那我们就亏死了,所以现在我比较急,我们都没有听到一个官方明确的消息或者是通知,都是大家说来说去,根本没法确定真假。
2、还有就是关于拆迁的人均分配问题,我现在还没有结婚,我女朋友是外地户口,现在把户口迁过来能分到房吗?最晚的期限是什么时候?
3、我们集体搬迁了,是不是我们的土地也都没有了?我们是农民,没有土地怎么生存呢?是不是全部都去打工呢?我们没有土地,我们吃的粮食素菜又从何而来呢?
最后再次谢谢书记耐心的阅读,希望您看完之后能尽快给予答复,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洛带镇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3-09-05 10:37

尊敬的网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监督。关于您留言反映“洛带镇拆迁房相关疑惑”的问题,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及时责成洛带镇人民政府对您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调查、核实。并已于2013年8月2日与你电话回复,你对我们的回复很满意,工作很支持。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查实,您所在岐山村16组已纳入岐山村、柏杨村(原莲花村)灾后重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该项目不是征地拆迁项目,而是以“农民主体、两委主导、市场化运作”的生态移民富民安民项目,项目的实施将采取依法依规,村民自治,村民自愿参加的原则稳步推进。
二、处理情况
1.关于项目推进情况。2012年8月通过招商引资确定了项目业主单位为四川川旅洛带旅游文化投资有限公司,并签订了项目合作协议书;2013年1月和2013年7月通过征求村民意愿和意见建议,确定了项目安置地点选址在同安镇圣景路片区;目前,安置房规划设计已完成,并已通过专审会,正准备上报区规委会;同时安置点拆迁工作也在紧锣密鼓的准备过程中。
2.关于住房安置问题。由于项目的实施必须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充分维护群众利益,保证群众满意,采取自主、自愿的民主程序实施,所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您可以自主自愿决定是否参与项目。关于您女朋友是否能享受分房问题,只要她符合龙府办[2013]67号规定,确定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属于经村民大会表决通过的《岐山村、柏杨村(原莲花村)灾后重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安置对象,就可以享受人均35㎡的住房安置。
3.关于综合保障问题。岐山村、柏杨村(原莲花村)灾后重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是充分尊重民意,依法依规的富民安民工程,项目实施后,将保障居民实现“三充分一持续”(充分安居,充分就业,充分保障,实现持续发展)。一是充分安居。根据方案符合条件的群众将采取在同安街道统规统建的方式,按人均35㎡建筑面积的标准进行住房安置;二是充分就业。首先我们会按照“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创则创”的原则,帮助移民实现就业。即通过抓各种就业培训,提高就业技能,抓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鼓励引导各类用人单位吸纳劳动力就业。同时常年抓好就业服务,特别是针对就业困难群众,通过开展“1+1”结对帮扶有针对性的服务,积极帮助实现就业,您所担心的经济收入和吃饭问题都可以解决;三是充分保障。项目实施后,将为自愿参加项目并符合安置条件的社员按照现行的成府发〔2009〕3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规定购买社保,实现老有所养;四是可持续发展。项目实施后会配给符合安置对象的农户配套每人10平方米的兴业物业股权,您可以用这个入股分红,这又是一笔持续性收益。还可以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教育、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住房保障、医疗计生等公共服务。
尊敬的网友,岐山村、柏杨村(原莲花村)灾后重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实施是充分尊重村民意愿,采取村民自治,坚持村民自愿参加的原则,依法依规实施。所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您可以自愿决定是否参与项目实施。这里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关心和监督!如您对上述回复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或者还有其他问题需要咨询,欢迎继续与我们联系和沟通,我们将为您尽力提供方便、做好解答(洛带镇党工委书记许宁:13882086690,84872796)。
祝您生活愉快,全家幸福!


洛带镇人民政府
201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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