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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 咨询】都江堰莲花村2组外来购房户8年来至今未办理房产证及土地使用证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飞天猫毛  2013-07-25 16:24 已回复

尊敬的刘书记你好:
我们是都江堰莲花村2组(现岷江路建材市场)外来购房户286户,2006年每户向所在地合作社缴纳一万四至两万不等双证费用(房产证以及土地使用证),至今8年未取得属于自己的房产证以及土地使用证,近期又向购房户索要7000余元的单证费用(房产证)并且,土地使用证费用另算,购房户多次向社区反应实际情况,社区总是找借口推脱,不给一个明确的说法,走投无路到都江堰市信访办去上访,信访办不予理睬。政府是我们百信的衣食父母官,请求刘书记为我们莲花村2组286户外来购房户讨个说法!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都江堰市幸福镇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3-08-27 10:37

网民朋友,您在人民网上反映问题的留言收悉,经核实,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房产双证问题
截止2013年8月1日,都江堰市幸福镇莲花村二组村民搬迁房安置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380户,已颁证377户,剩余3户村民由于在外地,暂未申请办理房产双证;外来购房户共计286户,已颁证8户,剩余278户因未缴纳相关税费尚未办理房产双证。
由于该组安置房属划地统规自建项目,安置小区配套设施费用应由该组村民和外来购房户共同承担。截止目前,外来购房户已经向社区缴纳了165元/平方米的安置房配套设施建设费等相关费用(费用使用情况莲花社区已向购房户进行了公示),现阶段购房户还需向地税部门缴纳税费(按照房屋面积计算,套三房屋还需缴纳7000元左右费用)后,凭买卖双方分户办证资料(房屋买卖合同、房屋测绘分户图纸、专项维修基金缴存证明、当事人有效身份证件、当事人婚姻证明、登记费和转让手续费及其他必要材料)向国土、房管部门申请房产双证的办理工作。
二、关于政府人员“暴力执法”问题
经调查,7月23日部分购房户到都江堰市政府以围堵大门方式上访,严重妨碍了正常工作秩序。幸福镇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对上访户进行解释和劝阻,通过耐心细致的劝解工作,上访群众有序离开,并未发生“都江堰市政府门口暴力执法、殴打购房户,导致多人受伤住院”的事件。
感谢网民朋友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真心希望你们面对信访问题能逐级、有序、依法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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