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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娱 咨询】富顺广电强制购买60元节目包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3-07-22 14:03 已回复

富顺:今天(2013.7.22)去办理机顶盒,被告知需360元,比原来多了60元,以为是又涨价了,发票出来发现基本收视费仍然是300元,被增加了一个60元的“富顺增值包”,我提出不需要这个增值包,营业厅一姓郑的经理说“必须买”,“不然你去装电信撒”“你可以不买我们的机顶盒”,“要买就必须和这个增值包一起”。态度蛮横且恶劣,毫无为人民服务的觉悟。
作为全中国唯一的电视节目提供者广电借垄断之机随意强买强卖,不给居民选择权,强制办理,搭车收费。
希望能退还我60元,我只需要基本收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广电网络富顺分公司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3-08-13 09:15

网友:
您好!您留言反映富顺广电强制用户购买60元“富顺增值包”的问题,现由四川广电网络富顺分公司办理答复如下:
一、关于富顺分公司整转相关政策
富顺县发改局备案核准的数字电视收视费标准为:基本收视费25元/月(300元/年)收看51套基本数字电视节目包节目;其余付费电视节目按5元/月的标准进行打包收费,由用户自行选择是否收看。
富顺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的数字电视整转优惠政策为:用户预交一年数字电视基本收视费(即300元/年),公司免费赠送用户一台机顶盒作为主机,并在51套基本数字电视节目基础上免费赠送用户22套数字电视节目,即:可收看73套数字电视节目。而另外的28套增值包节目,按5元/月的优惠标准进行打包收费,即:在用户自愿的前提下,交纳360元/年的数字电视收视费,即可收看全部101套数字电视节目。
二、关于您反映富顺广电强制用户购买60元“富顺增值包”的问题
经查,您在我公司注册微机编号D57624,住址金山小区3-1-2号,您于2013年7月22日上午8点42分前往广电网络富顺分公司营业大厅办理数字电视机顶盒业务,工作人员在为您办理业务时,向您征求了意见:是交纳300元/年或360元/年(由于当日大厅续费人员较多,声音嘈杂,可能您未听清楚)。在得到您的同意后,工作人员为您办理了360元的套餐业务。在您交费后,见到发票上的60元“增值包”费用后,单方面认为是强制消费,于是找到值班经理反映情况,该值班经理解释“增值包”是由用户自行选择收看,若确实不需要可以退订,但由于您当时情绪有些激动未听清值班经理对增值包产品的介绍,导致您在未退订“增值包”费用的情况下离开了营业厅。
事后,分公司市场客服部立刻联系了您,向您详细解释了相关政策,也得到了您的理解。当时您表示,一是未听清大厅工作人员的宣传解释;二是家里有孩子,怕影响孩子学习,于是选择前来退订增值包,并于当天下午15点41分前来营业厅退回了缴纳的60元增值包费用。
根据四川广电网络公司的规定,富顺分公司已于2012年对数字电视相关政策及资费标准在营业大厅进行了公示,并对营销人员的营销宣传进行了规范培训,在实际工作中,的确也是由用户自愿选择消费,故不存在您所反映的强买强卖现象。
三、处理结果
2013年7月26日下午17点30分,富顺分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召集营业大厅工作人员开会进行了情况通报,对当天工作人员及值班经理宣传解释没到位的情况,进行了严厉批评。会后立即安排专人与您进行了再次沟通,彻底消除了您的误会,并将事情经过和处理结果向县文体广新局和市公司进行了汇报。据了解,市公司也向您进行电话回访核实,在回访中您表示了谅解,并对事件处理结果表示非常满意。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富顺广电网络工作的关心和关注,富顺分公司一定会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力争把客户服务工作做得更细、更好,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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