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首次您好,我是一名2010年入伍的士兵,按照国家政策,我已经服兵役两年,退伍回来已经大半年了,我想请问下关于我的安置费什么时候能下来?我是按照城镇户口比例走的,因为当时没有拿安置卡,地方政府说我们退伍有多项选择 其中不要安置卡就可以选择自谋职业,总共算起来说有7W多,可是我到现在回来一分钱也没见到,请问首长我们的钱什么时候能给我们?
网友同志:
您好!
您于2013年7月21日的来信收悉,首先对您多年来为我国国防建设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同时对您就2012年冬季退役士兵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的关注表示理解!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于2010年12月1日从江油市中坝镇应征入伍,2012年12月1日退出现役,经查您的档案,属城镇退役士兵,同时您在部队退役时选择由地方安置的安置政策,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本条例施行以前入伍、施行以后退出现役的士兵,执行本条例,本人自愿的,也可以按照入伍时国家有关退役士兵安置的规定执行。”故我市给您发放自谋职业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共计71190元。
我市2012年冬季退役士兵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的发放方式为:由市民政局优抚安置股核对当年度退役士兵信息,同时分批次报请市财政局审核后,再向江油市农业银行进行转账,最后将由江油市农业银行根据市民政局优抚安置股提供的退役士兵信息进行逐个转账。您于2013年7月15日在江油市民政局优抚安置股核对了信息并签字,我局已于2013年7月19日向江油市农业银行进行了转账,请您于2013年7月26日后到农业银行再查询下您的账户。若有疑问可致电江油市民政局优抚安置股咨询(电话:0816—3222414)。
最后,再次对您就2012年冬季退役士兵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的关注表示理解,同时祝您及您的家人身体健康、家庭幸福!
江油市民政局
201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