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 我是沿口镇叶家山村三组村民。我村原2006年征地,部分村民已划安置,而部分村民现今也未得到安置。 我村的遗留问题还很多,但相关部门没解决。就把我村的地划给其它村做安置地。 请问我村未得到安置地的村民还有安置地划吗?什么时候来给我们划安置地?
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经调查现将您咨询的“2006年征地部分村民已划地安置,现在部分村民未得到划地安置,将我村的地划给其它村做安置地;请问我村未得到安置地的村民还有安置地划吗?”的问题回复如下:
2006年,南渝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需拆迁沿口镇叶家山村3、7社、科研村4社部分村民房屋。因其属城市规划区内,为避免二次拆迁,特将上述所涉及拆迁户在叶家山村3社国有土地上集中划地安置。现在划地安置已取消,城市建设征收土地不再行划地安置。
2011年,中纪委、监察部《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中纪办〔2011〕8号)文件明确规定: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作出修订之前,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要参照新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精神执行。《土地管理法》于2004年第三次修改后,至今未作修改。你社属城市规划区内,应按照城市拆迁政策执行,即: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安置房(由县政府统一组织修建)两种安置补偿方式,不再享受划地安置征地拆迁政策。
武胜县国土资源局
201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