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你好 我是洞子口泉水人家3期A区的居民 我们小区本是安置小区 我们那里停车还要乱收费 电瓶车停车不冲电都要收2元 希望我们敬爱的领导 解决下
网友:您好!
经查,泉水人家3期A区现由成都金信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该公司已办理了非机动车收费许可证。区物价局向该车棚下达了《价格(收费)检查行政执法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整改,严格按照全市统一标准收费,即:室内停车点自行车临停0.3元/12小时/辆•次,包月5元/辆•月;电瓶车临停0.5元/12小时/辆•次,包月9元/辆•月,充电费用由车主与停车点协商收取。同时,区物价局要求小区物管方进一步加强管理服务,做好收费标准的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若您再次发现有关收费问题,请与区物价局联系(电话:87646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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