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我弟弟是您们资中太平人,他一直在外面打工,谈了一个女朋友同居后生了个小孩,后两人不和,小孩他妈妈悄悄走了,到现在2年了也没有回来。由于孩子慢慢长大,要面临上学,不知道该如何给孩子上户口。
他现在一个人,没有结婚证,没有准生证,不知道在老家像他这种情况给孩子上户口该怎么办。要去哪些部门, 请您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网民你好!根据《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加强户政管理提高便民利民服务质量的意见》(川公发[2009]58号文件)中关于出生入户的规定:“新生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父、母或其他亲属凭《出生医学证明》到新生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出生登记手续,手续齐备的一日内办结。户口登记机关应拆切《出生医学证明》副页作为出生登记的原始凭证。户口登记机关在办理出生登记手续时,要查验计划生育证明”。依据上述相关规定,你可持相关手续到派出所为其子申报出生入户,关于计生手续的办理,可具体咨询计生部门。
具体事宜我局已电话联系反映人你姐夫,告知了其出生入户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申报程序。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