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县领导:您们好!
我是烈面镇12大队8组的村民,国家拨款于2011年11大队修建水泥路,让我们人均筹了120元钱(当时我们12大队只修建了土路)。
今年我们12大队要修水泥路了,还让我们人均筹140-150元钱,似乎也是国家拨款啊。。
我们还应该筹这个钱吗??
另外请问筹这个钱是以土地还是以户口呢?(现在很多小孩户口在我们村,但并没有土地)
网友,你好!
你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2008年,烈面镇为玉屏村争取了“十一五”通达公路建设项目,里程2公里,项目建设资金为10万元/公里,县级补助交通建设资金为20万元。你们村广大群众修路热情很高,积极筹资投劳,一共修了约6公里的通达公路(泥结碎石路),各社每人投资200至600元不等,有的社当年就与施工方办理了结算,你反映的2011年白鹤山村修水泥路你们人均筹了120元情况不实,事实是你社在2011年与公路建设施工方结算时应补差的部分,白鹤山村修硬化公路没有在你村收费。
你反映今年你村修水泥路,国家拨了公路建设资金,人均还要筹150元问题,这是我镇为你村争取的“十二五”公路建设项目。根据“十二五”的政策,国家补助公路硬化工程建设资金25万元/公里,但用这笔专项资金来硬化公路还不够,目前没有其他资金来源,只能靠群众筹资来补充公路硬化建设资金不足。
你反映的公路建设筹集是按农业人口还是按包地人口计算问题,要由各村组织群众代表根据各村各社的实际情况开会决定。
村社公路建设是解决广大农民群众发展致富的重要瓶颈,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除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项目建设资金外,也努力争取在外有实力的乡友支援家乡建设,同时积极引导村民自筹自建,解决群众出行难的问题。感谢你对家乡建设的关注、关心。如你还有什么问题,请联系:0826-6510020。
武胜县烈面镇人民政府
二O一三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