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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 咨询】关于个体户营业执照的咨询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3-07-10 11:28 已回复

尊敬的市长,您好!我开了一家30平方平的鞋店,每月的营业额在两万左右,有时不到两万,有时会两万多一点,但纯利润不超过五千元。工商这两个月来查了几次(以前从未来查过),叫我办营业执照。请问今年的国家政策对我这样的个体户是怎样规定的?我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吗?要交什么费用?是不是办了营业执照税务部门又要来找我交税?如果需要交税,我需要交什么税?(我卖鞋子不用开发票)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广元市书记市长信箱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3-07-22 09:37

网友:
你好!你在人民网地方领导频道给广元市王菲市长留言咨询“个体户办理营业执照”相关问题,市工商局已给予解答,现将你咨询事项转复如下:
近年来,国家、省、市都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引导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我局也制定了一系列扶持发展的举措。但同时,也要依法引导规范和查处非法经营行为,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双方的合法利益。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无照经营。”《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五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对个体工商户实行监督和管理。个体工商户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你的行为已属无照经营行为,应当接受当地工商部门的调查处理,并应及时按照《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经营场所证明;(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之规定,到当地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取得合法经营资格。依照有关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暂停收取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
你提到是否需要交税的问题,应当按照国家税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及《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六条“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规定到税务部门办理,具体咨询当地税务部门。
欢迎向我局来电来信咨询,电话:3311116

广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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