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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 咨询】尊敬的领导,请问我县事业单位的执法部门工作人员什么时候能参公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3-07-08 23:19 已回复

我县好多事业单位下面都设立有执法部门,但是好多事业单位的执法业务整合、执法人员参公问题根本没有解决,我想请问一下事业单位的执法部门里面除去事编干部身份的人,事业编制的工勤人员,能参公吗?执法人员身份问题何时能够解决?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井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3-08-07 14:42

网友您好:
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信访问题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网友反映事业编制的工勤人员参公问题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问题的通知》(川人发[2006]43号)文件规定:“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对象必须是批准参照管理的单位中在编在职的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且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和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因此,工勤人员不属于登记对象,不符合参公登记条件,不能参公。
二、网友反映其身份何时解决的问题
目前,要想取得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需参加公务员(参公人员)公开招考,且综合成绩、体检、政审合格,办理公务员(参公人员)录用手续,经过一年试用期考察合格后,通过登记确定为公务员(参公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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