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996年10月,进入成都市第六建筑工程公司安装分公司(地址:西安北路85号)成为合同工。刚开始公司没给我交社保,直到2003年才开始给我交社保一直到今年6月.
并且我的社保不是以工资比例来交,而是以单位自定的金额来交,缴费比例也不够。6月20日公司通知我回公司让我签了一份终止合同,只补偿了14326元。
此后,单位安排我继续在以前的岗位上工作,但7月份开始不在给我交社保。
单位这样做是否合法,我能否向单位提出要求补偿。
网友:您好!
经查,成都市第六建筑工程公司(单位编码002261)属于成都市社保局参保单位。如您想咨询和反映相关问题,请与成都市社保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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