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自贡 » 富顺县 » 东湖镇唐家村是否要拆迁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拆迁 咨询】东湖镇唐家村是否要拆迁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3-06-22 23:28 已回复

尊敬的唐书记你好,我是唐家村村民希望你在百忙之中抽出一点时间到唐家村三组去看一看,有一户村名肆无忌惮的建造房屋也没有人管而且占地面积又大,听说是建的蔬菜大棚但是怎么看也不像蔬菜大棚啊,还说手续都办好了,我就想不明白了明明其他村名不可以建,他就可以建不知是为什么?像他这种是违章建筑吗?请书记调查一下万分感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富顺县东湖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3-07-18 16:01

网友:
您好!您留言反映东湖镇塘家村三组有村民私建房屋,咨询该建筑是否属违章建筑的问题,富顺县东湖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经镇治违办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据查,您所反映的塘家村三组建造房屋村民名叫余某某,男,43岁,家住塘家村三组34号,家里有5口人。2009年,余某某因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于2013年1月假释返乡,纳入东湖镇社区矫正范围。
余某某因在狱中学得种养殖技术,便与村民交换土地发展蔬菜大棚,并建有一三层调温蔬菜大棚,同时,利用河沟进行鸭禽养殖和兴建鱼塘一口。2013年5月10日,我镇治违办通过摸排,发现余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在塘家村三组违法占地,搭建建筑物,镇治违办以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对其下达了富国资监东(2013)45号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了施工。随后我镇治违办通过司法所了解到余某某为刑释解教人员,该员返家后,其住房早已倒塌,考虑到其生活实际,我镇司法所决定协助其办理相关手续,帮扶其发展种养殖业,鼓励其自食其力。目前相关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感谢您的留言。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