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红林市长,您好!
请你在百忙中督促有关部门依法解决我们市属中学退休教师与同级退休公务员的收入差距问题。
我们是原二中(现北师大成都实验中学)退休教师。2009年落实国务院决定,普遍提高义务教育教师生活补贴时,我们与锦江,青羊,成华三区基本属同一档次。从2012起,这三区教师补贴又有所提高。并得到承诺,逐步赶上遥遥领先的高新,金牛,和武侯区。但三年来,我们没得到任何补贴或补助。我校教师收入是成都市主城区退休教师中最低的。
我们多次分别向学校和上级部门领导反映了此事。得到回答是,我们是市属中学。不能与区属中学比。市属公务员收入如提高我们才提高,我们听信此话。2012年10月前,市属退休公务员得到一万元左右(名为)生活补助(在职为绩效奖)。而我们市属中学退休教师依然无分文。我们二中七老八十的退休教师原本就是弱势群体,现在又成了几不靠的边缘群体,不得已只好向您求助。
根据我国“教师法”第二十五条“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义务教育法”第三十一条“各级政府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根据两法精神,在物价不断上涨的情况下,我们应和退休市公务员一样得到生活补助,否则,我们的收入大大低于市属公务员;我们的生活条件没得到改善反而下降了。
为此我们要求:一,执行“教师法”和“义务教育法”有关条例,照市退休公务员标准补发我们的生活补助。
二,今后市属退休公务员增加收入时,请有关部门一视同仁,改革红利人人有份,不要忘记为党的教育事业呕心沥血,奉献终身的退休教师。
谢谢!
原成都二中退休教师
2013年6月22日
网友:您好!
对于您反映的问题,市教育局人事处4月19日、6月18日先后与您进行了座谈,解释了有关政策。若您有什么新的问题,可以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61881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