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是资阳市丹山镇新场乡长兴村人,现在村委准备修义和小学到长兴村6组的公路,请问这属于村村通工程吗?村委要求:1.有户口也有地的缴650元/人;2.有户口但没地的缴650元/人;3.已故的人、外嫁的人,户口不在本村,但土地未从户籍分出也要均摊费用,325元/人。咨询:对于第3种费用合理吗??缴费依据是什么??
杨茂英:
你好!你关于“新场乡修路集资存在不合理现象”的网贴留言我镇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今年5月,经村民强烈要求,乡党委政府向上级争取指标,决定修建秋秦、义徐两条公路(两条公路全长约5公里),按区交通局预算造价,每公里约47万元,两条公路共需建设资金236万元。资金来源共分两个部分:一是长兴村村民筹资和在外知名人士捐资90万元。二是区上统筹解决剩余资金。为筹集好公路建设资金,经村民委员会多次召开村民代表、村小组长会议研究,决定按每户每人650元筹集,户口在本村、外地嫁入本村没有土地等情况也按650元/人筹集,五保户、低保户和有地无人的情况按325元筹集。
方案制定后,村委会在进行了公示,并逐社召开社员大会广泛宣传动员,筹资均按上述标准执行,村民积极性非常高,目前已基本完成筹集任务。
再次感谢你对我乡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资阳市雁江区新场乡人民政府
二O一三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