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您好! 我是李家镇和平乡六村3组村民,村里因为修建乡村公路,村干部叫大家集资,我们村每个户口需要交2700多元,而且村干部规定在一定的日期内必须上交,不然后交的要涨价,不知道这样是否合理
经调查,三社的村民除去村级主道人均815元外,社道人均承担2685元,合计人均3500元。村上为奖励先进,激励后进,规定先交的少负担部分,但这种方式不合法,乡政府已叫停此种收取方法。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