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于去年购买上甲御城的房子,今年装修交了1000的押金于物管部,并签订了装修合同,
今年5月我装修完毕,去物管部退装修押金,物业说验房合格后退给我们,现在验房物业说我们把飘窗的防护栏拆了,违反了国家规定,不给我们验房也不退押金,这种做法合法吗,我们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我既没有占用公共地方,又没有动承重墙,只因物管说我们装修影响了外观,我们什么都没有违法拆,都是按合同的执行的。
1000元虽然不多,但是物管解决的态度非常不好,请问领导我们居民怎么维权?向国家哪些部门反映这些情况?????
此致
敬礼
上甲御城居民
13.06.09
网民朋友:
您好!您家房屋装修与物管部门发生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建议你们双方协商解决。您也可向所在社区调委会、镇政府调委会申请调解,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诉讼。
二?一三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