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4.16进行了题为“关于清波社区矮红房子私改乱建的问题”,苏坡街道办事处于4.25进行了“您好!针对此处脏乱差现象,街办已责成环卫公司加大清扫力度,并要求社区工作人员和中队执法人员加强该处的噪音扰民问题。对于该处是否私改用做商铺,街办现正配合成都市规划执法监督局做前期调查工作。 感谢您的留言。”
从反馈到现在,本人除了看见反映的问题愈发严重以外,没有看到一级政府任何作为,脏乱差更加严重,规划前期调查也没有任何音讯。在此我对人民网留言中,政府部门是否存在敷衍了事的做法表示怀疑,是否存在应付人民群众后不作为的情况,如果情况属实,是否属于行政不作为的行为。烦请书记转纪检部门调查。
网友:
您好!“金沙十年”旁的红房子早在1978年前就已存在,建筑面积3427.7㎡,2006年后经营项目有些变化,对该处进行了更新,有市规划局调查及四川省水文资源勘测局的情况说明及产权证,属合法行为。
这条街道原本并不是市政规划道路,系原有乡村使道,后为方便通行,区交通局对其进行了改造,铺设了柏油路面,且有环卫作业公司进行日常清扫保洁,现已督促环卫公司加强日常清扫保洁。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