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广元 » 青川县 » 户口问题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咨询】户口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3-06-02 09:50 已回复

尊敬的青川县领导,我是青川清溪镇落衣沟一队的,我之前留过一次严,是关于我爸妈户口的问题,你们的意思是说我爸妈是自愿转的,可以我爸妈根本就没有同意转成居民,结果就转了,我也不想多说什么,我希望你们能秉公办理,我大小也是知道一点法律法规的,谢谢你们能好好处理一下,我爸爸去镇上找,现在都已经不管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青溪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3-06-04 16:21

来信人你好:
你信访反映你父母户口在你们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更改为居民户口,导致无法享受农村户口相关补助政策问题的信访件已收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交由青溪镇人民政府调查处理。经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2009年实施青溪镇人畜饮水工程修建水厂时,占用你户土地。按土地征用相关规定,你户可享受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政策。按照失业保险规定,办理该项业务的对象不能为农村户口,须转为居民户口,在向你户讲明政策后,你户自愿参加失业保险,并按照规定自愿提交了申请书及办理保险所需的户口本等相关资料。按规定程序你父母农村户口转为居民户口后,进入保险办理正常程序,在办理过程中,你户以无力支付参险金为由,提出退出办理失业保险。
办理农村户口转为居民户口业务,必须有变更人申请书、户口本等基础资料,若变更人未提供,则不能办理此业务。目前,你父母的保险事宜正在按相关政策规定程序进行办理。若你对你父母户口由农村户口转为居民户口一事仍存在异议,请你到公安、国土、人社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咨询相关政策。
2013年6月4日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