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领导:你们好!我系邻水县龙安镇天鹅村2组人。以前在我们记忆中的沿河两岸绿柳葱绿,沙滩上儿时的伙伴们开心的嬉耍。而今我们的沿河两岸己变得一片狼藉,每天耳畔采砂船的吵杂声,看着一片片沙土倒下河里,沙滩没了,小时候荡秋千的那一排排树下河了,一群群黃竹下河了,至今就连那两分花生地也没了踪影。村民怨声载道,就连河边以前赶集走的路都让挖去卖了。村民曾多次与采砂方发生?_突,乡政府也介入过,为何一直没能得到有效保护措施,。只听说采砂商是有合法的采砂文件的。据说是什么离岸四米外作业属合法作业。那么最终可能离河岸四米就是我家门坎了!!为此希望县领导重视一下我们这边生态受到严重破坏,也可以实地看看反应情况!跪求领导们给予处理!还有就是想了解一下什么样的采砂算合理合法!谢谢!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芭蕉河贯穿我镇,上与太和乡交界,下与冷家乡接攘。近年来,每三年县政府会将河道采沙权进行公开拍卖,我镇共分为三段,一是太和乡境内流域至甘家桥段;二是甘家桥至龙安大桥段;三是龙安大桥至冷家界。网友所反映的天鹅村2组所处河道为第一段。
2012年6月底,新一轮拍卖完毕,我镇辖区内第一段河道由廖承才中标。业主进场后先与天鹅村二组村民代表签定了有关采沙损坏树木、田地协议,并兑现了2万元青苗补偿款。2012年年底,部分村民反映采沙作业越界,我镇接到村民反映后,联系了业务主管部门水务局,共同派人到现场处理。业主解释采沙船离岸四米作业,且拥有合法的采沙文件,当时只是对业主进行了警告。到今年五月初,村民对采沙作业的抵触越来越大,经过村组干部与业主多次交涉、协调,5月29日上午双方达成了一致赔偿意见,村民当场无异议。
目前,我镇安排了经发办加大对采沙作业的监管,确保村民正当权益不受侵害;同时,已建议县水务局在采沙权拍卖时,加强对业主的教育指导,平时加大对芭蕉河河道的管理,规范采沙作业,确保河道安全。
邻水县龙安镇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