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关于“2013年5月2日10点47分那篇关于修路破坏公民财产的留言”可能是我没有表达清楚,首先我表示歉意。我所说的是自家井水的饮水管道,而不是新安自来水厂的饮水管道,至今没有修复。谢谢领导对村民重视。让您费心了。
网友:您好!
首先,由于在施工过程中给您及家人带来的不便,我们表示真诚的歉意。对您所说的情况我们再次进行了排查,还是没有找到具体位置,请您见回复后及时留下具体地址、姓名及联系方式,或您直接打电话告诉我们,便于我们及时予以修复,联系电话:0816—3811819。
江油市新安镇人民政府
201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