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何书记,你好;
我是南部一普通市民,我妻子本是南部新世纪购物中心负一楼“好又多”超市一名保洁员,前几天被无故辞退。在过去近一年的雇佣期间,“好又多”超市并未与我妻子签订任何正式的劳动合同,也没有为她购买任何保险,我们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四十条、第八十二条等相关规定找“好又多”超市维权,赔偿损失,不仅被他们多次拒绝,还出言恐吓。我们找到信访局,信访局说无权处理,找到劳动局,劳动局说建议走司法途径,可是打官司要钱,“好又多”超市不怕打官司,可我们普通民工耗不起,也打不起官司。投诉无门,这才恳请县委何书记替我们民工维权,依法保护我们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急盼回复!
“匿名”网友你好!
你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县委何修礼书记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查,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已组织人员到好又多超市核查,并责成该企业按劳动法律法规用工。因你妻子已与该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属劳动纠纷问题,你应通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给你带来的不便,请你理解!
感谢你的留言!
南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