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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咨询】天马镇电桩拆迁不公开制度,擅自搞土政策.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3-04-17 14:34 已回复

尊敬的刘书记您好!因建设彭县到都江堰的供电网,我是都江堰天马镇的一户被拆迁户,自从去年电桩开建以来,电力部门委托天马镇府对天马镇的被拆迁户进行拆迁安置的统计和赔偿工作,电力部门的赔偿资金早以汇到天马镇府的账户,现在电桩以经建好,但是天马镇府对拆迁户的赔偿工作却不给老百姓明确赔偿的相关标准,到现在为止天马镇府的工作人员还在戏弄‘骗被拆迁户。讲的事情没有重点含糊不清,以为就能在拆迁赔偿问题上骗过老百姓。就在我们要求下,镇府给出的赔偿标准也是2004年的,现在都2013年了,为什么政府还要把那么久的老标准费力的找出来呢?而且也是按2004年标准对拆迁户的房屋进行赔偿的。我们不解?现在因为要架设线,电力部门要求是在对老百姓进行赔偿安置后进行,但天马镇府却连真正的政策都还没有和拆迁户讲清楚,前几天天马镇府的王副镇长(主管这次拆迁工作)在我们村委会给拆迁户开会,在会上就讲这次拆迁工作已经差不多了,下一步就是按户口薄的人数一人35平方修房子了,但是王副镇长要求修了房子要把老屋基和林园地全部退出来给镇府,这就让拆迁户又不理解了?而且还拿出一份什么土地整理的合同让拆迁户签字,在拆迁户的询问下又让工作人员马上收回了合同。在会上我们就问王副镇长,这次是电力部门针对我们的房屋进行拆迁赔偿,为什么要收回我们的全部土地和林园,王副镇长回答你们只能选择一个要么你们全部退修房子,要么你不退什么赔偿都没有。这样的霸王规定让老百姓接受不了,就问王副镇长根据什么规定这样办事的,王说不做过多解释。我们都知道这次电力部门只针对被拆迁户的房子进行拆迁赔偿,房屋一人35平方是被拆迁户应该得到的权力,为什么王副镇长要我们选一个呢?我们不解?最可笑的是王要求我们退林园地做什么用,电力部门也没有对林园地进行赔偿,镇府收它何用?我们又是不解》?刘书记我们老百姓有太多的不解了,希望您能帮我们解决!谢谢您!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都江堰市天马镇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3-05-03 15:38

网民朋友:
你的留言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220KV)聚丹输电线是成都市电业局灾后重建基础设施项目,线路架设需跨越都江堰市天马镇5个村(涉及32户94人)。目前塔基已建成,进入放线阶段。按电力架空线路建设安全规定和要求,必须对输电线路两侧边导线投影5米范围内的住房和高达树木进行清腾。
都江堰市天马镇以都办发[2004]191号和都土统[2012]13号文件为基础,结合农村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和当地农村实际情况,制定搬迁补偿政策:一是对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搬迁户房屋和附着物均参照都府办发[2004]191号执行补偿(按电力部门要求只是两侧线外5米范围内);二是按搬迁户农村户籍在册人口数按每人35平方米,每平方米840元,即每人29400元发放建房补贴,实行统规自建;三是由天马镇政府统一对集中安置所建房屋参照土地整理模式配套供水、供电、供气、道路、排水及外立面风貌等基础设施;四是参照集体建设用地整理政策,所有搬迁户原宅基地全部还耕,扣除新建房占地面积(按人均66平方米交由村组集体),剩余面积由农户自行耕种。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深入了解电力线路拆迁的补偿和安置政策,认识到能源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顾全大局,积极支持国家电网设施建设。
感谢网民朋友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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