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是农民,已经满60岁,去办理领取基础养老金,镇上要她必须交1500元钱,我妈就我们两个女儿,都是非农户口,都买了社保的。不是说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在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持续参保缴费后,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那我妈应该可以不交钱吧?应该怎样办理呢?谢谢!急盼早点回复
你好,你咨询关于“新农保养老金”领取事宜的留言收悉,营山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现根据政策答复于后:
我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于2011年7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新型农村干部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府发[2009]35号)和营府办发[2011]113号文件的规定,新农保制度实施时,领取养老金的条件为:
一、已年满60周岁(2011年7月1日前)、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在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参保缴费、并在本人办理新农保参保登记手续后,从次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55元。
二、未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根据国家政策参保缴费,在达到60周岁的次月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基础养老金55元加个人帐户养老金)。
1、距领取养老金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允许补缴,但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
2、距领取养老金年龄大于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得低于15年。
三、每年缴费标准为100~1000元、1500元、2000元十二个档次,政府补贴标准为每年30~70元(对于补缴保险费的,享受政府补贴的时间则仅为2011年7月至2013年7月),参保人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并享受相应政府补贴。
根据上述政策,你们两姐妹虽为非农户口且已经缴纳参加社保,但这并不是其父母“每月领取基础养老金55元”的依据。你母亲若于今年年满60周岁,仍需依照上述政策第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按照政策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补缴2011年至2013年的保险费(7月前可享受政府补贴),在参保资料审核合格后的次月,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基础养老金55元加个人帐户养老金)。
特此回复
营山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二0一三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