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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留言

咨询】社保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306068530  2013-04-10 20:12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你好
我是92年失地的农民,家住灌口镇灵岩村,当初有购买社保的优惠名额时,家庭非常困难,无法购买,现在我已经50岁,一来找不到买社保的工作,二来无购买社保的优惠政策,请领导帮助下失地农民解决下这个难题。比如,失地农民自己购买社保,是否能给一定的优惠政策。或则能否给失地农民介绍个可以购买社保的工作,比如交通劝导员等都可以。非常感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3-04-23 09:26

网民朋友:
留言已收悉,现作如下回复:
按照《成都市已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办法》(成府发〔2004〕1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被征地农民不能建立本人的社会保险关系。如果要解决社会保险问题,既可以通过实现就业建立社会保险关系,还可以以个体身份参加社会保险建立社保关系。无论以何种方式建立社会保险关系,都必须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后才能享受社保相关待遇。
根据就业援助政策,4050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低家庭收入人员、残疾人、被征地农民等劳动者均可申请就业困难认定,对已经认定的有劳动能力和有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将对其实施就业援助,积极推荐工作岗位,只要不挑不选,两个工作日内帮助就业。
我局已经通过电话向你解释了相关政策。如果你有就业愿望,可以向我市就业局或所在的灌口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登记办理,相关机构会根据他的年龄、文化程度、职业技能和就业愿望等实际情况,推荐合适的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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