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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咨询】彭州市老人民医院自行车摩托车电瓶车收停车费的质疑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星星鱼虾蟹  2013-04-08 18:57 已回复

彭州市老人民医院儿科住院大楼后面的一个坝子对电瓶车摩托车停车收费由来已久,但未见其贴出物价局核准的收费依据和收费金额,因此我产生疑问:1人民医院是政府财产,合法收费应该有凭有据,不能圈出一块地就进行收费。2即使收费是合法的,但未见其贴出收费标准和依据,更不可思议的是其实际收费高于附近街边收费停车点的一倍价格,3匪气外露的收费人员,即使你是合法收费,那就应该拿出服务业的标准来,不要动不动就靠吓唬的口气,你的服务直接代表的是医院的服务。请彭州市老人民医院规范收费标准,不要让政府财产变成某小部分人挣钱的工具,谢谢领导能看见群众中的我的哀叹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彭州市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3-04-28 14:46

网友:您好!
经查,在彭州市人民医院老院区门卫处公示有经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的停车收费标准;住院大楼后非机动车专用停车棚有一个移动的收费标准公示牌。标准上明确标明了院内小汽车临时停车2元/辆.次(4小时),超过4小时加收1元,停车不足15分钟的不得收费;摩托车临时停车1元/辆.次;非机动车(自行车、老年三轮车等)临时停车0.2元/辆.次。但在住院大楼后非机动车专用停车场,收费人员收取的摩托车临时停车费为2元/辆.次,违反了收费标准。
彭州市卫生局已对彭州市人民医院的停车场收费人员及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医院将收费标准上墙进行公示,严格按照物价局批复的车辆停放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对多收的停车费用,已责令人民医院退还并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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