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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新农村建设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3-04-06 21:28 已回复

市委书记您好:
我们村正在建设新农村,我想问一下,一个人有多少平方,是不是只有30个平方,我只有一人请问修30个平方怎么修,当初拆迁的时候答应的给我多画30平方现在不算数不诚认,口头诚诺的可以不算数,说过的话可以收回我不知道当官的是不是就这么欺负人那,硬是官字两个口,随便怎么都有理,现在一个人修新农村还要掏7000元钱买平方,这个政策是哪个文件里的能不能给我看一下,请给我发到QQ邮箱,284485254@qq.com谢谢您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广汉市委群工部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3-04-09 15:38

人民网网友:您好!
你反映的问题已转广汉市农工委调查处理。具体办理结果将在网上进行答复。
感谢留言!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 广汉市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3-05-14 14:49

人民网网友:
您好!您关于我市新农村建设方面的留言已收悉,感谢你对我市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信任,在此深表感谢!经我委和西外乡政府沟通、核实,结合我市新农村建设工作实际,现就您来信关心的问题简要回复如下:
1、关于宅基地的划分问题。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参与土地增减挂钩项目的农户,每人按30平方米的标准划分宅基地建房;
2、关于买卖宅基地的问题。这是参与土地增减挂钩项目的农户之间的自愿转让行为,达成一致后经项目地所在村委会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即可;
3、关于承诺解决宅基地的问题。经了解,在入户过程中,您要求解决孩子的宅基地问题,乡政府工作人员按照广府发[2011]19号文件,多次宣传解释宅基地划分的政策,并就解决你反映的宅基地问题提出了建议,希望你能充分考虑积极采纳。
西外乡政府就您在新农村建设方面关心的问题还将继续与您保持联系与沟通。
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广汉市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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