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书记:
你好!
我和我老婆的户口是成都人才市场集体户口,是以前读书从农村迁出来的,我爸、妈、姐是农村户口。那么我的孩子户口能上在我爸妈户口上吗,或者我姐的户口上?如果可以需要哪些材料?孩子户口是农业还是非农业户?
谢谢!!!
李长寿,你好!
根据《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加强户政管理提高便民利民服务质量管理的意见》(川公发[2009]58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新生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父、母或其他亲属凭《出生医学证明》到新生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出生登记手续。因此,新生儿的户口只能随父或随母,不能登记在其他人的户口本上。申报新生儿户口需要具备结婚证、父母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生育服务证。具体事宜还可咨询当地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