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彭山观音的农民在眉山医院住院(食道癌),为什么不能在眉山报销?如果回彭山报销是否报销比例要高些呢?
网民,您好!
2013年3月29日,你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眉山市彭山县委书记留言,咨询“重大特殊疾病报销方式和报销比例”的问题收悉。经彭山县卫生局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向您回复:
2013年食道癌纳入新增重大特殊疾病补偿范畴,在省、市级医疗定点机构住院按70%进行补偿,若回彭山也是按70%的比例进行报销。同时,在您咨询此情况后,彭山县卫生局新农合办公室立即与眉山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联系,您可以直接在市级定点医疗按70%进行报销。
彭山县卫生局新农合办公室工作人员及时通过电话告知了你有关重大特殊疾病补偿的相关政策;若你还需咨询农村医疗报销的相关问题,可致电(028-37612120)彭山县卫生局新农合办公室。
谢谢你的留言,祝您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