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我是一名乙肝患者,现在在服用乙肝抗病毒药。由于乙肝抗病毒药需要长期服用(已服用4年),但又不需住院治疗,因为抗病毒是需要很长期的过程。乙肝抗病毒的药又很贵(一年需要一,二万),这确实是一个农村家庭所不能承受。不知怎样才能用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药费。万望领导能给予回复,谢谢!!!
资中县卫生局回复:该网民反映其患有乙型肝炎,需长期服用乙肝抗病毒药物,且未住院治疗。根据《资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新农合工作的通知》(资中府办发2012【193】)规定,参合农民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每人每年可报门诊统筹100元(含一般诊疗费);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按相应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报销,每人每年封顶线为10万元。
由于乙肝病人不属20种特殊疾病门诊补偿范围,且根据该参合人员叙述的情况,其抗病毒治疗不属必须治疗范畴,故该患者的门诊费用无特殊补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