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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 咨询】分户口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3-03-17 18:10 已回复

各位尊敬的领导;我成家以后没有把户口本迁走。一直在我爸爸的户口本上,可是爸爸因病去世,哥哥把户主改了成了哥哥的名字,我觉得不太好,我想把户口本分开好一些,在说也方便一些,可以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中共简阳市委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3-04-16 11:15

尊敬的网友:
  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专栏中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户口管理条例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关于使用户口簿不方便的问题,可通过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只包含本人户籍的户口本解决。
  如有其他疑问,请与简阳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联系,电话:028-27266123。


                                 中共简阳市委办公室
                                   2013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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