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您好!
我是李家镇和平乡六村四组村民,村里因为修建乡村公路,村干部叫大家集资,我们村每个户口需要交1600多元,而且村干部规定在一定的日期内必须上交,不然后交的要涨价,不知道这样是否合理
网友:
您好,你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的问题转交我乡后,我乡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派专人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整理回复如下:
一、关于每个户口需交1600元的问题。
经调查,和平乡龙王村4组原计划修水泥路,因集资困难,现没有修成。只有龙王村8组修水泥路,公路全长0.75公里,有110多村民受益,经预算修建水泥路每公里造价71万元,上级通畅工程每公里补助45万元,该路段上级补助33.75万元,村民集资19.5万元,因部份村民要求修建各农户元坝,所以村民集资的金额不等。
二、关于不在规定时间内交还要涨价的问题。
经调查,因为为了督促村民集资的积极性,经村两委干部及村民代表共同协商定的,村上规定20天算一次帐,20天以后交清的每人多交15元的规定。
2013年5月8日,乡纪委和乡信访办人员以及村社干部和驻村干部一起到8社再次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村主任苏才六通报该社修建公路所需资金的情况,对该社公路的路段、造价、国际按不住、村民筹资、资金的管理、使用等都作了详细的说明。
感谢您的留言。
和平乡人民政府
2013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