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
你好!
请问下2013年营山县新农村建设是怎样规划的?哪些地方纳入了新农村建设规划?新农村建设有些什么规定?是否有赔偿标准?(请不要用某某文件来答复我们,农民不懂,农民也看不见文件。)
还有就是“营山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是干什么的?职责、具体负责人,联系电话,什么都没有啊?
匿名网友:
您好!您“新农村建设”的留言收悉。中共营山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县2013年新农村建设是根据省、市要求和本县状况,结合“巴(中)广(安)”高速公路建设和规划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规划新农村,重点选择城南镇云雾村、兴隆山村,东升镇望龙村、关帝村、高峰村,星火镇东观村等6个村建设新村聚居点。
按照中央和省、市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我县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总体原则是:新农村建设是尊重群众意愿,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群众投入为主体;在新农村建设中,由政府聘请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对新村聚居点进行统一规划设计,由自愿到新村聚居点建房的农户按规划设计的户型进行建设,保证农房外观一致不走样,群众建好新房后必须拆旧房还耕。新村聚居点建房用地必须是非基本农田保护区耕地、非耕地,占用土地后由本社或本村集体负责调整,不存在任何补偿。
我县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新村办)设在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内,是全县新农村建设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抓好新农村建设的选址、规划设计、统筹协调和监督服务。新村办公室主任是县农工办主任刘春初兼任,联系电话是0817-8221154,欢迎电话垂询。
感谢您对我县新农村建设的关心和对新村办工作的支持!
中共营山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