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你好,高家镇土门村4组村民陈树枝女74岁,该村民独身一人腿又残疾早已丧失劳动能力。奇怪的是该村民不知什么原因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都没有享受到,就连去年春节这个特困村民也没人看望。我作为一个旁观者都已经看不下去,该享受的人没能享受到,不该享受的人却享受到了。这是为什么,真的应该好好想一下。 何必这样对一个老百姓。 我说话粗鲁了点望你谅解。
网友:你好!
你的留言已收悉。眉山市十分重视,仁寿县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向你回复。
经查,陈淑芝年收入情况,每月55元的养老金,独生子女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960元/每年,加上退耕还林资金、粮食直补金、综合直补金,合计全年领取的资金是1917.91元,再加上其儿子给一定的赡养费,已超过高家镇的最低保障标准;同时,镇村两级没有接到过陈淑芝本人要求享受低保的申请,故没有对其进行评议申报。目前,陈淑芝独身一人,已丧失劳动能力,其独子虽已婚迁至双流县大林镇,但也应主动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高家镇政府也将继续关心、帮扶所有生活困难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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