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同志你好,我们是锦江区大观街158号花香苑社区居民,属于成龙路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我们小区是成龙街道办事处花香苑社区居委会自管拆迁安置小区,因小区内有几户人家没交物管费,社区居委会就采取不正当的措施对小区置之不理。撤走小区门卫和小区内保洁人员,导致小区内无人打扫,清洁卫生和居民安全存在极大隐患。而且居委会还切断电信的机房电源,导致小区内居民无法拨打和接收座机电话,给小区居民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小区居民怨声载道。经我们向成龙街道办事处反应几天后仍然没有回复。请领导多多关注,尽快解决我们的实际困难,恢复我们的通信畅通。
网友您好,您于2013年3月12日15:29分在“人民网”上留言已收到,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回复如下:
经锦江区成龙路街道办事处调查了解,你们小区系拆迁安置小区,共432户。原为无物管院落,2012年1月起,由社区服务中心进行管理,收费标准为小区物管费仅为0.1元/月/平方米,垃圾处置费8元/月,汽车占道费20元/台,其中物管费和汽车占道费用于支付小区门卫、保洁等人员工资和小区公共照明、绿化维护、疏通化粪池下水道等费用的开支。小区2012年垃圾处置费未交费户数120户,占总户数的28%,物管费未交户数为227户,占总户数52%,汽车占道费未交户数为60户,占应交户数的40%,按2012年度收费的比例核算,已不能维持正常运转。2013年2月,花香苑社区在小区内召开了两次 “坝坝会”,会后进行了入户调查,调查内容为是否同意按时交纳费用并由社区物业服务中心继续管理。调查结果显示,小区总户数432户,其中122户同意,209户不同意,101户不配合(包括不开门、无人),不同意和不配合户数已占总户数的71%。由于你们小区电信信号箱电源是连接在小区路灯楼道灯公共照明系统,而小区未能支付公共照明电费,造成电信信号箱无电源,经社区与电信部门协商,电信网络已于3月15日晚恢复。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