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内江 » 市委书记邹自景 » 农村房屋拆迁赔偿及赔偿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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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咨询】农村房屋拆迁赔偿及赔偿依据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3-03-12 12:31 已回复

尊敬的曾书记你好
我是东兴区的一名待业青年,我们家五口人住在蟠龙冲的农村。房屋办理了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可我们的户口都没有在当地,都办理出来了的。我们家也没有其他住房,如果拆迁了,我们是不是得不到房屋的赔偿。我们也不想要其他的,只想能获得一比一的赔偿一家人能有个住的地方就好。如果按砖混结构每平米四百多元的赔偿我们在哪也买到房子。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 内江市东兴区土地统征整理和储备交易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3-04-08 15:50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中心于2013年3月20日安排工作人员对此事进行调查,现回复如下:
对于匿名件中提到砖混结构每平米四百多元的补偿问题。根据内府发2008【46】号文件第五点(十七)条规定:非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有合法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证的被拆迁房屋“挂靠人”只能选择货币安置房屋。货币安置房屋的按本通知第(十二)条第2款第1项规定按附件4、附件5规定的收购价计算补偿,由拆迁房屋人一次性支付给被拆迁房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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