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书记,你好。我是柏溪镇一居民,向你反应一下少娥街修建违章建筑一事。宜宾县巨能矿业公司楼上(三楼顶上)在2012年年前搭建了一个钢棚,春节过后又在往上搬运河沙、水泥等建筑材料,应该是准备砌墙壁。加层后,影响了院内居民的视线和生活。请问他们有无合法的建设手续,若没有,为何一直无人制止?另外,在院内,宜宾县巨能矿业公司于3年前修建了一排车库,占用了该小区居民的公共区域,但经常将该公司车辆随意停放在院内,严重影响了小区内居民的生活和出行。该小区属于联运公司宿舍,没有物管和业主委员会等,故没人敢去同他们理论。在此请王书记派人进行调查核实,及时解决相关问题。谢谢。
网民朋友:
您好!
您于2013年2月28日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县委书记王光柱留言反映柏溪镇少娥街修建违章建筑问题收悉,县住建局立即安排执法大队前往少娥街进行实地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柏溪镇少娥街33号房屋系宜宾县巨能矿业开发公司租用,此房屋建于80年代,因年久失修导致屋顶出现老化,漏水严重,影响公司正常办公。该公司为消除房顶继续渗漏、电线短路、墙体污损、脱离开裂损坏等安全隐患,选择采用新型材料在房顶搭建简易的防雨棚(四周未封)的办法予以处理。该公司于三年前修建车库,目的是让该小区内停车更加规范,以免造成车辆乱停乱放,影响小区内其他住户出行和生活,但随着近些年的发展,小区内其他车辆相应不断增加,造成小区本来就较窄的空间更加狭小拥挤,我局已依法调查,责令其自行拆除。
下一步,我局执法队将密切跟踪监督,防止该公司扩大或新搭建建筑物,影响相邻群众的生活。同时,我局已经向您所居住的社区提出建议:加强指导成立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加强对该小区的物业管理自治服务,提高小区的公共区域管理水平和生活环境。
宜宾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3年4月8日